《平湖市专利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0-09-24《平湖市专利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操作指南
根据《平湖市专利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平政发〔2019〕75号)、《平湖市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4月17日—2020年5月15日登录 “平湖市专利资助系统”(http://phzz.z.baiten.cn/)进行注册申报(新用户注册后由管理员核准后进行申报,老用户请勿重新注册)。涉及专利奖、示范(优势企业)、贯标、专利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补助的,请从平湖市专利资助系统“专项补助”栏目下填报。
申报审核通过后,请从系统“专利奖励资助查询打印”栏目下导出打印申请汇总表(涉及专利质押贷款贴息及专利专项奖励项目的,还需自行打印上传的申请表)、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盖章,经镇街道、开发区审核盖章后,于2020年5月22日前递交市场监管局(市政府2号楼301/303办公室)。联系电话:85010885、85821770。
二、审核
项目初审受理通过后,由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审计局、经信局、税务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平湖市财政专项资金联审办法》对申报项目单位进行联审,市人民政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联审通过的项目,由市财政局开展符合性审查,主要审查项目与政策依据的合规性、预算决策的合法性和预算控制的合理性等。
市场监管局根据审查的结果提出补助意见,报市场监管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审定,并对审定的项目进行公示。
三、拨付
市财政局根据市场监管局班子会议审定批准的意见及公示结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达补助资金文件。享受政策的企业,如管理权限属镇街道、开发区的,由市财政转移支付至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镇街道、开发区财政负责兑现;管理权限属市级的和享受政策的个人,由市市场监管局直接支付。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市场监管局在收到专利专项资金兑现文件后,需在一个月内完成支付;因特殊原因未能支付的,需向市场监管局和财政局说明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专利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
四、申请专项补助须提供的材料:
(一)发明专利授权补助:
1.由平湖市专利资助系统导出的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清单;
2.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引进发明专利(非关联企业)补助:
1.由平湖市专利资助系统导出的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清单;
2.发明专利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3.引进发明专利的合同、付款凭证复印件;
4.发明专利有效状态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引进发明专利(关联企业)补助:
1.由平湖市专利资助系统导出的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清单;
2.发明专利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3.发明专利有效状态证明;
4.关联性企业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年费补助:
1.由平湖市专利资助系统导出的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清单;
2.发明专利有效状态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明;
4.专利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五)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补助:
1.由平湖市专利资助系统导出的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清单;
2.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六)发明专利产业化补助:
相关材料按平科技〔2018〕31号执行
(七)专利质押贷款贴息补助
1.平湖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申请表;
2.质押专利证书;
3.专利权评估合同、专利权资产评估报告;
4.与银行签订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
5.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6.银行发放贷款凭证、还贷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专利奖补助
1.专利奖励项目补助申报表;
2.认定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示范(优势企业)补助
1.专利奖励项目补助申请表;
2.认定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
(十)贯标补助
1.专利奖励项目补助申请表;
2.贯标辅导机构服务合同、合同履行财务证明;
3.贯标辅导机构资质证明;
4.第三方机构认证通过证书;
5.专利示范企业认定文件(嘉兴市级或以上)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专利数据库补助
1.专利奖励项目补助申请表;
2.专利数据库建设服务合同、合同履行财务证明;
3.专利数据库建设页面截图;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二)知识产权保护补助
1.专利奖励项目补助申请表;
2.法院判决书;
3.案件诉讼过程中支付的财务凭证(诉讼费、律师费);
4.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涉及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引进发明专利(非关联企业)、国外发明授权、年费补助等两项及以上内容的企业,只需从系统导出一份专利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但清单及其他证明材料需另附。
平湖市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发明专利补助专用)
申请人名称 (签章) |
||||||||
政策依据 |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专利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19〕75号) |
|||||||
申请资助金额 |
专利类别 |
专利数 |
资助单价 |
资助金额 |
||||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
件 |
16000元/件 |
元 |
|||||
引进发明专利(非关联企业) |
件 |
12000元/件 |
元 |
|||||
国外发明(美国、欧洲、日本)授权 |
件 |
50000元/件 |
元 |
|||||
国外发明(其他国家)授权 |
件 |
20000元/件 |
元 |
|||||
满5年发明年费 |
件 |
2000元/件 |
元 |
|||||
满10年发明年费 |
件 |
5000元/件 |
元 |
|||||
合计 |
万仟佰拾元整 |
¥ 元 |
||||||
开户银行(全称) |
||||||||
帐号 |
||||||||
联系人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
|
传真 |
|||||||
镇(街道)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 |
|||||||
市场监管局 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 |
|||||||
财政局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 |
关于《平湖市专利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现将《平湖市专利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我市“经济创新工程”要求,专利工作是我市科技创新补齐短板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我市专利工作持续推进,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稳步提升。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与兄弟县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同时,在原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部分专利权人利用政策漏洞,存在通过低质量申请专利获取财政资金补助的现象。综上原因,在原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平政办发〔2017〕73 号)的基础上,依据《浙江省专利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5〕1号)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平湖市专利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共分为总则、资金分配、资金管理、附则4个章节9个条款以及附件《平湖市专利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操作细则》。与平政办发〔2017〕73 号文件相比,主要调整如下:
1.调整国内专利补助范围及标准。将发明授权8000元/件调整到16000元/件;取消发明实审补助3000元/件、实用新型1500元/件、外观设计600元/件补助,对存量减少的单位每件扣减一半补助。第三条第一款: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专利权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给予16000元补助。专利权人为自然人的,当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有效期内发明专利存量减少的,每件扣减一半补助。
2.新增引进发明专利补助。第三条第一款:企业通过转让引进本市以外的与本企业产业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关联企业除外),并在办理转让前经市场监管局备案,有条件实现产业化的,每件给予12000元补助。
3.新增维持年费补助。第三条第二款: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有效5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单件2000元的年费奖励;维持有效10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单件5000元的奖励。
4.调整国外专利补助范围及标准。取消了pct申请补助1万,美、欧、日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由3万提高至5万,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由3万降低到2万。第三条第三款:专利权人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在美国、欧洲、日本授权的,给予每件5万元的补助;在其他国家授权的,给予每件2万元的补助。同一发明专利只能享受二次补助。
5.调整专利质押贷款贴息补助标准。取消专利评估费和累计20万元限制。第四条第三款:对中小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按年贷款额的3%给予贴息,对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在企业贷款还清后一次性核拨,贴息计算按实际发生月份核算(最长不超过一年),单个企业年度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调整贯标补助标准。贯标补助由10万元降低到8万元。第五条第二款:对贯彻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标准认证(简称贯标认证),且认定为嘉兴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给予8万元的补助。
7.调整专利诉讼补助标准。专利诉讼补最高由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第六条第一款:(一)企业发生专利诉讼案件,在当年案件终结或判决已生效并胜诉的,独立拥有该项专利权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专利维权补助。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总额30%予以补助,每项专利案件补助最高50万元。
8.取消中小学生发明创造补助。
9.取消专利申请大户补助。
10.取消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11.取消专利保险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