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补贴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28四川省乐山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补贴资助政策
国、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奖励
(1)申请对象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培育、示范企业。
(2)奖励内容
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2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试点企业,奖励10万元。
(3)申请材料
①当年批准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试点企业文件复印件;②其他有关材料。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奖励
(1)申请对象
培育期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试点企业。
(2)奖励内容
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奖励20万元。
(3)申请材料
①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试点企业文件复印件;②由国家认监委批复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出具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证书复印件;③企业按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内容、标准和要求建立长效的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承诺书;④其他有关材料。
四川省乐山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依据:乐山市促进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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