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资助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28东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 |
东莞市 | 对符合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条件的企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校院所,每家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万元。 |
石排镇 | 知识产权管理提升。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经认定后每家最高资助3万元。 |
横沥镇 |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
长安镇 | 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达标的企业,按市财政资助金额1:0.5的比例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
万江街道 | 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获得市专利优势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2万元。 |
中堂镇 |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对参与和实施“贯标”(贯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给予每家2万元的奖励。 |
麻涌镇 | 对符合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资助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
厚街镇 | 对当年通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企业,每家一次性资助不超过2.5万元。 |
谢岗镇 | 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资助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首次通过全国知识产权优势、全国知识产权示范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
塘厦镇 | 对获得东莞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资助的企业,镇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奖励。 |
清溪镇 | 对获得东莞市知识产权贯标认定的,镇财政根据市财政拨付金额对倍增计划企业、“四上企业”、一般企业分别按照50%、25%、10%奖励配套。 |
凤岗镇 |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
洪梅镇 | 对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资格或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定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只可申请一次,不能重复享受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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