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
发布时间:2020-10-22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
一般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从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之日到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有关的决定,所需时间大约需要一年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启动法律程序时的被告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若该法人的单位所在地是北京,因此一审法院被确定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按法律程序,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还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被确定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此即该类案件的终审法院。
那么,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是多少呢?
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
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标准:1500元。(官方收取)
本文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仅为官方的授权费用,不含代理机构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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