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专利资助奖励补贴补助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0-09-21浙江省台州市专利资助奖励补贴补助政策汇总
浙江省台州市专利资助奖励
鼓励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鼓励企业开展以马德里商标、PCT申请为基础的国际注册与申请,对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企业,每件补助1万元。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专利资助奖励
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每件给予500元补助。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专利资助奖励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企业每项补助1.5万元、个人和事业单位每项补助1万元;通过PCT、巴黎公约途径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项补5万元。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专利资助奖励
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和户籍居民,分别给予每件1.5万元(每家最多不超过15件)、1万元(每人最多不超过10件》奖励;对通过PCT途径向国外中请专利的企业和户籍居民,给予每件专利申请1万元补助。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专利资助奖励
对专利申请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一年内可申报专利授权奖励,国内发明专利每件2.5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500元;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每件3万元,同一专利最高奖励9万元。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支持企业进行专利维权。对企业利用授权或引进的发明专利实施的产业化项目,三年内该专利技术产品累计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经认定,属独立整件产品的每项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非独立整件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一产品有多项专利的视作一项),每年每家企业限报3项。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专利资助奖励
对获得国内新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业,每件奖励2.8万元;对获得国内新授权发明专利的事业单位或个人,每件奖励2万元。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引进市域外发明专利,对引进的授权发明专利(自发明申请日起未满10年),每件奖励8000元。年度内新增发明专利3件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除外),需主动向管辖地的乡镇(街道)工业主管机构备案,未备案的不予奖励。
对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企业,每件奖励1万元。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授权次年起,每年给予50%的维持费补助,单件最高补助1000元。
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项目,分别奖励15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省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10万元、5万元。成功创建省级、台州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区)的企业(组织),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3万元。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专利资助奖励
境外发明专利每件奖励不超过3万元,同一发明最多奖励2个国家或地区;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奖励不超过2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不超过2000元。鼓励代理机构提升发明专利质量,符合条件的每件奖励不超过5000元。鼓励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际专利,获得国际检索报告的企业每件奖励2万元。鼓励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的奖励10万元。鼓励专利权人(或利益相关人)通过法律诉讼维护专利权,经法院调解或胜诉案件奖励3万元。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专利资助奖励
获发明专利授权奖励2万元;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奖励1000元;获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奖励500元;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3万元,一项专利技术只奖励一个国家。
对有效期3年以上且未享受专利收费减免的职务发明专利,第4-6年每年补助年费的50%;对有效期6年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第7-15年每年补助年费的30%。
设立专利实施奖,鼓励企业将其拥有的发明专利产业化。企业财务规范,专利权有效无纠纷,产品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有助于我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专利授权后3年内产品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按照年销售收入的1%给予奖励。一件专利或一个专利产品只奖励一次。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年度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中,代理量达到10%的代理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专利权人(或利益相关人)通过法律诉讼维护专利权,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案件奖励3万元(如判决败诉的不予奖励)。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专利资助奖励
授权地为三门县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以省知识产权局统计为准),可享专利授权奖励。获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件奖励30000元,同一发明获得多个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的按一件给予奖励;获得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件奖励20000元;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件奖励2000元,相同专利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获得10件以上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按10件给予奖励;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每件奖励500元,相同专利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获得20件以上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按20件给予奖励。
鼓励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专利中介机构在三门设立分支机构,并按要求在县科技局备案的,其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地址为三门的,授权后,给予每件5000元奖励。
专利权人(或利益相关人)通过法律诉讼维护专利权,并事先在科技局备案的,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案件奖励3万元(如判决败诉的不予奖励);同一专利引起的诉讼只奖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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