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县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20-10-27芜湖市繁昌县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一)对驰名商标实施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二)对商标申请注册实施奖励。对商标申请注册实施奖励。对每件新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每件以奖代补5万元,对经核准注册的集体、证明商标每件给予奖励5万元。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盖章日期为准)新申请注册并获受理的商标每件给予政府奖励600元。2021年1月1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盖章日期为准)新申请注册并获受理的商标,根据芜湖市政府相关奖补政策标准补助。
(三)支持发明专利创造。被授予国家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2万元补助,购买县外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发明专利,已授权3年内(含)的按1万元、超过3年的按5000元,享受新增授权发明专利的专利授权资助。发明专利自授权当年起,每年给予年费90%补助。鼓励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件且申请5件以上发明专利,给予1万元奖励,申请每增加5件发明专利,增加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可享受10万元。一经发现非正常申请,则依照皖知专〔2018〕82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拒绝资助奖励,已资助奖励的金额应如数追回,并依法追究申请人及申请单位责任。
(四)对获得专利奖实施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发明团队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繁昌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规定
相关阅读:
下一篇:无为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