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0-12-01
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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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连续第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或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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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 |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
谯城区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
利辛县 |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
蒙城县 |
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并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签订培育合同的企业,给予0.5万元的奖补。对通过市科技局初审的企业,给予4.5万元奖补。对新认定或者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补。 |
涡阳县 |
对新认定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
安徽省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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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 |
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一次性支持3万元。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
安徽省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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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 |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对当期完成培育计划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5万元的补助;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对到期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
宁国市 |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 |
旌德县 |
对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5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绩溪县 |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
泾县 |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
广德市 |
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奖励10万元。 |
郎溪县 |
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到期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
经开区 |
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纳入市科技局培育的企业给予5万元申报补助,申报通过认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到期后再次通过复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
安徽省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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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 |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经费补助. |
金寨县 |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2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对列入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一次性给予1.8万元经费补助;对新认定为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
霍邱县 |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2万元奖励;对列入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一次性给予1.8万元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8万元、9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8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4万元、12万元、6万元奖励。 |
舒城县 |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2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县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8万元、9万元、2万元的奖励。 |
金安区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2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8万元、9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4万元、12万元、6万元的奖励。 |
裕安区 |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2万元的奖励;对于列入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1.8万元和1.2万元的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8万元、9万元的奖励。 |
高新区 |
对园区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0万元的奖励;对园区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园区列入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一次性给予4万元的经费补助。 |
叶集区 |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2万元的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6万元的奖励;对列入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一次性给予1.8万元的经费补助。 |
安徽省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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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 |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 万 元奖励;对连续认定的企业,每两次通过认定(首次认定的企业从第二 次开始计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 万元奖励。 |
来安县 |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重新通过认定的,县财政每次给予10万元奖励。该项奖励兑现后,符合省、市奖补政策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奖励。 |
全椒县 |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
南谯区 |
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除享受省、市政策外,奖补10万元;对整建制转入本行政区域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10万元。 |
明光市 |
对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连续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行配套奖励。对到期放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奖励政策。 |
琅琊区 |
新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按照企业绩效情况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奖励;连续2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
天长市 |
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
凤阳县 |
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待高企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用于高企申报相关费用;对到期放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奖补政策。 |
定远县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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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 |
对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市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
埇桥区 |
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从区外整体迁到埇桥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同等奖励;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萧县 |
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省科技厅新认定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市审核推荐到省未获认定成功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申报补助费用,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成功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申报补助费用。 |
砀山县 |
对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从县外整体迁到砀山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同等奖励。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经县推荐上报的,给予3万元申报材料补助费用。对首次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加强依法依规统计,对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当年高新产值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3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
灵璧县 |
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从县外整体迁到灵璧县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同等奖励。对首次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县财政给予奖励2万元。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安徽省阜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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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 |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当年新认定及第2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连续4次及以上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
颍泉区 |
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市级初审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每个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对当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资助政策不同时享受)。 |
颍上县 |
纳入省、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且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包括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颍州区 |
被省科技厅列入高企培育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
颍东区 |
对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 |
临泉县 |
新认定的国家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当年列入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万元补助。 |
阜南县 |
对新认定或重新认定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县分别给予50万、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
太和县 |
对积极申报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并获得批准省科技厅入库的被培育的企业,每个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获得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通过复审重新认定的),每个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界首市 |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进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万元资助,每个企业享受一次(不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重复享受)。 |
安徽省黄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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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 |
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
祁门县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一次性奖励5万元。 |
黟县 |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之后每3年通过再认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
屯溪区 |
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民营科技企业奖励2万元,对新认定的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奖励2万元。 |
徽州区 |
对首次认定或连续三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5万元。 |
歙县 |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
休宁县 |
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 5万元,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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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 |
对当年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环节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从市外整体引进到本市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同等奖励。 |
迎江区 |
对2020年度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市级向上推荐的,给予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一次性奖励3万元。 |
宜秀区 |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对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 |
桐城市 |
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
怀宁县 |
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县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太湖县 |
对初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市政策奖励的基础上,给予 10 万元奖励。 |
宿松县 |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奖励。 |
岳西县 |
对连续2次以上(含2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除市要求县财政负担部分外,县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奖励5万元。对当年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环节的企业,给予2万元补助。 |
安庆经开区 |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安徽省铜陵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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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 |
开展高企认定分类奖补。制定出台铜陵市高企认定分类奖补政策,对首次认定和连续认定的高企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间断认定的高企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可对辖区内认定的高企,给予奖励补助。 |
郊区 |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枞阳县 |
对新认定的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
安徽省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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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 |
鼓励企业技术升级,对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市级评审推荐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
相山区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凭当年度淮北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地税局等部门联合行文推荐的名单为依据,每户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 |
濉溪县 |
鼓励企业技术升级,对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市级评审推荐的,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3 万元;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再给予 17万元奖励。 |
安徽省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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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 |
首次认定或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
花山区 |
对列入花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入库当年给予1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000元奖励(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重复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每个产品给予5000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 |
雨山区 |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5万元奖励。 |
和县 |
获得市高企认定奖励的企业按照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没有获得省市奖励的当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元。 |
安徽省淮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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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凤台县 |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 2 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对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的给予 3 万元资助。 |
八公山区 |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对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的给予2万元资助;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0%、15%、20%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 |
寿县 |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活动;对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的给予3万元资助。 |
经开区 |
当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当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重新认定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
安徽省蚌埠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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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 |
对首次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补助。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企业,均给予40万元补助,由市和县(区)各承担50%。对获评市十佳、二十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且当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上述资金全部奖励给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
五河县 |
对首次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里补助5万元,县配套补助5万元;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市补助5万元,县配套补助5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市给予20万元奖励,县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市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县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
固镇县 |
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按照市补助额1:1配套支持,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对首次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市补助额1:1配套支持,给予5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市奖励额50%配套支持,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照市补助额1:1配套支持,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上述资金全部奖励给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作人员。 |
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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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 |
在省奖励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企认定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弋江区(高新区) |
对当年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进入市瞪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高企培育备案成功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
湾沚区 |
对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的企业,当年给予5万元的申报资助,申报不成功(报省为准)的企业,当年给予2.5万元的资助,对给予过资助的申报不成功企业再次申报不成功的,不再给予申报资助。在省、市、县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基础上,对当年通过第一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再奖励5万元,通过第二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再奖励2万元。 |
繁昌区 |
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县、市相关部门审核,并上报省厅参加评审的企业,一律补助2.5万元;对评审通过、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每3个年度可享受一次。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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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 |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补。 |
蜀山区 |
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
瑶海区 |
鼓励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属于我区五大主导产业、并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库和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额外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和新迁入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 |
庐阳区 |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已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首次落户庐阳区的企业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包河区 |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新迁入我区的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未在合肥市其他县区、开发区享受该项补助的,参照执行。 |
巢湖市 |
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外地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对新认定省级、巢湖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与巢湖市级奖励不重复享受,以最高奖励为准)。 |
长丰县 |
支持自主创新,对企业荣获高新技术企业、专利金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等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对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给予奖励。 |
肥东县 |
对当年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肥西县 |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落户我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内)、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肥西县桃花镇 |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庐江县 |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补。对获得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补。 |
经开区 |
对当年新认定、重新认定或新落户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
高新区 |
鼓励申报国家高企。对当年新增认定的国家高企,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高企复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新站高新区 |
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企,给予每家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落户我区的高企(有效期内且注册、办公、纳税均在我区),给予每家30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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