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专利申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0-07-07智利专利申请的要求
在智利,一项发明专利是国家为保护发明专利而授予发明人的专有权,而发明专利,即对源自工业生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国家授予其所有者专有权,使其成为唯一可以制造,使用,销售,出售或进口发明物的主体。
与我国有所不同,智利专利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工业图纸设计或集成电路图纸设计。
智利申请专利的要求
智利专利的获取有三个基本标准。第一个标准是判定一项发明具有创新性:第二个标准是确定存在发明物,第三个是该发明可以实现工业化应用。
创新性:即,在现有技术水平下之前是不存在的。可通过有形的出版,销售或商业化在世界任何地方向公众公开或提供该技术的所有内容。
基于对创新性的要求,在获取专利之前,对发明物的保密是非常重要的。对于这一点,通过签署保密协议进行保护是非常必要的,签署对象包括其雇佣雇员或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可能的投资者或因某种原因了解该发明的人。
具有创造性水平:即,对于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物并非是现有技术或显而易见唾手可得的。
可实现有影响力的工业化应用:也就是说,它原则上可以在任何类型的工业中生产或使用,无论是制造业,工艺品,采矿业,农业还是其他工业。
国家提供的专利保护有地域属性,即仅在国家一级,对应所申请的工业知识产权,自提出申请之日起10年或20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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